清運服務說明

紙錢清運服務說明

紙錢清運服務說明

 

    紙錢集中燃燒現行作法,乃針對重大宗教活動(如中元節、清明節、春節等)事先將祭祀地點的金爐封閉,於金爐旁設置集中專車或紙錢集中袋,並於紙錢集中點明顯處懸掛紅布條,預先將紙錢的內容於收集袋上打勾以便分類,在由民眾自行將紙錢投入收集點,最後由執行人員將這些收集好的紙錢清運至具有完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並已慎重舉行淨爐儀式之台中烏日資源回收焚化場集中燃燒。


一、有配合意願且紙錢集中燃燒需求接近1噸或以上之大型廟宇、納骨塔、普渡團體:請於事前2星期,填寫紙錢集中燃燒清運申請書(如表1)傳真(049-2205390)至本局,本局將會盡速安排合格業者辦理清運事宜,其中清運費用需自行負擔。

 

1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紙錢集中燃燒清運申請書
(也可從本站的「紙錢清運專區」→「網路登記」)或掃描下方QR Code

申請日期

 

機關名稱

 

類別

□廟宇□納骨塔□公所□其他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姓名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機關住址

 

載運住址

□同上

 

電子郵件

 

載運日期

_______________  上下午  _________

註:承辦人員將會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與您聯絡做實際日期與時間確認。

載運量

__________公噸_______公斤

說明

1.請提前2星期告知載運日期以利安排後續清運作業。

2.若混雜非與紙錢相關之其他廢棄物,則清運廠商得拒絕載     運。

3.請將本表傳真至049-2205390或上本局網站填寫。

4.清運費用需自行負擔,而燃燒處理費用由本局負擔。

5.紙錢清運作業申請e化網站:
http://paper.ntepb.gov.tw












   
南投縣109年度持續推動全年紙錢集中燃燒辦法,協請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配合內容如下:

一、有配合意願且紙錢集中燃燒需求未達1噸之小型廟宇、社區、機關、團體:請自行運送至貴公所紙錢集中暫置地點,或交由清潔隊在中元節當天出勤之資源回收車收運,俟暫置量達一定規模後,將錢集中燃燒清運申請書傳真本局,本局將會盡速安排後續清運事宜。

二、當業者或民眾索取時,協助發放紙錢集中袋。

三、重大節慶時各路線資源回收車請加掛「紙錢集中燃燒」宣導紅布條,並配合收取民眾交付之紙錢。可應用於南投縣往後收集清運紙錢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