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因應民間習俗及宗教信仰需大量燃燒紙錢,為減少祭祀行為所排放空氣污染物,擬補助本縣寺廟新設環保金爐或相關污染減量設備,特訂定本計畫。
二、補助對象:本縣轄內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立案之寺廟,每家寺廟以申請補助1座環保金爐或1套相關污染減量設備,以及1臺環保禮炮車為限,另取得本縣歷年宗教場所低碳認證標章者得優先補助。
三、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0月30日止或補助預算額度額滿為止。
四、請款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止,申請者應於本(113)年度內完工驗收,並檢具購買憑證辦理核銷。
五、補助項目:
(一)新設環保金爐或新設金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於113年度新設環保金爐或金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者,依污染改善計畫書所列第二項「新設環保金爐規格說明」或第三項「新設金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規格說明」辦理審核,補助金額為總購置費用百分之四十九,且以不超過新臺幣六十萬元(含)為限。
(二)環保禮炮車:補助金額為機器購置費用百分之四十九,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四萬元為限,每年度每間寺廟申請補助以一次為限,且須於本補助計畫公告後購買始同意補助。
六、申請文件(申請流程如圖一):
(一)申請者應填妥並檢具下列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間內郵寄或親送本局,收件日期以郵戳日期或現場收件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二)新設環保金爐或新設金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1.申請表及廠商切結書(附件一)。
2.污染改善計畫書(附件二)。 |